福建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写了《福建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以方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招录办法、填报志愿方式及时间安排、政审面试要求等,避免因失误而造成遗憾。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领会,本文未尽事宜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查阅有关高招录取工作文件。
各科类批次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
一、文史类、理工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设一个第一志愿院校和三个平行的参考志愿院校;征求志愿设三个平行的志愿院校。每个志愿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本科一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01、02、03、……、40)、征求志愿设2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5.预科班、民族班等志愿的填报,安排在与相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同时进行。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降分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有填报该院校常规志愿的考生中,在线下20分(其中省内民办院校在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省内院校(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分A、B、C三类型)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实行一档多投的投档模式。常规志愿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不设征求志愿。
2.本科批次全部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A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B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高职(专科)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计算方法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计算方法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四、“高职单招”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按文化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和医药卫生类等11个类别组织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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