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艺术类招生由于院校批次安排和录取规则不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先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或直接咨询院校,详细了解所要报考的院校对艺术类相关专业的成绩要求或录取规则后,再慎重填报。
六、艺术类招生计划中,凡是未公布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或专业,由招生院校根据合格生源情况在投档前确定。具体事宜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
七、考生入学后的收费标准与公布的院校收费标准不相符,以及所公布的院校收费标准为“待定”的,均按院校所在地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招生计划”未公布的事项,如体检要求、单科成绩要求、特殊行业规定等,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请务必先了解院校的招生章程公布的各项录取规则后再报考。
九、经有关单位公示并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具有2012年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二批对应的院校报考。
十、招生院校代码按四位数编排,第一位数为批次代码,如:
(1)1、2、4开头的分别对应为省内院校的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专科层次院校;
(2)5、6、8开头的分别对应为省外院校的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专科层次院校;
(3)如果某院校代码第一位数存在其它批次数,则表示该院校有跨批次招生。后三位数为院校的顺序号。按先省内院校,后省外院校,院校名称的第一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十一、如有部分院校信息不全,考生可自行登录高校网站了解所需信息后再报考。
其他提醒事项
一、拟报考外语专业或报考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福建招生资讯·2012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中注明)的考生,在6月9日至6月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缴交口试费后,应于6月23日至6月25日参加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的等第成绩将作为高等院校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录取时的参考。
二、报考高等院校建筑学、城市规划、广告学、园林等专业,如招生院校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或要求考生提供本人作品给院校参考的(在“招生计划”中注明),考生要根据院校的要求将本人作品寄给有关高等院校或交县级高招办装入考生本人的报考材料袋。具体情况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
三、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须对报考考生进行面试的院校,考生参加面试的比例由有关院校按规定自行确定。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应按当地高招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面试或体格检查。
四、华侨大学除招收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外,也招收侨眷子女和其他考生。该校的“预科班”只招收具有“三侨一台”身份并有填报“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征求志愿阶段进行,具体事宜考生可直接向该校招生办咨询。
五、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在接到招生考试部门面试通知后,于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武警接待站(福州市五一北路172号长城酒店背后,电话:0591-87552780)参加面试。
六、南方科技大学今年首次在我省招生,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考生须报名参加该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才能填报该校志愿,实行本科一批线上一志愿合格生源全部投档,该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七、招生信息查询渠道。(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 );(2)各高校网站;(3)各级高招办。
转引自《福建招生资讯.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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