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高考 > 招生简章  > 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2015-06-10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2024福建高考交流群5
2024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5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2015年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央财经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予权,对达到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学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对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贫困地区专项和其他定向招生、内地西藏班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和保送生(含退役运动员)招生、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免试录取、澳门保送生招生以及外国留学生录取等。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艺术类、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台湾免试录取学生和澳门保送生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协调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等工作;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发挥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市、区)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部分计划,以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经过教育部审批。学校使用预留计划将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均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增加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等效基准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录取: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数学、英语、语文单科成绩③体育、艺术特长。

     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的相关规定

     学校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AA,对进档考生按照第十四条确定专业;自主招生考生选测等级要求为B+B+,专业按照学校本年度自主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专业按照学校本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

     第十六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确定专业,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进行录取。录取时只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语种要求

     1.英语专业财经英语方向、翻译专业财经翻译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

     3.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等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财经英语方向、翻译专业财经翻译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第二十一条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二条 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填报企业定向的考生须提前向定向单位了解定向就业政策及签订协议的要求和程序。录取时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二十五条 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艺术类、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贫困地区专项和其他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学生、台湾免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和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凡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学生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部分专业学生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第二十八条 学校学费标准为: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金融统计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等专业及方向每学年5,500元;英语专业财经英语方向、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翻译专业财经翻译方向每学年6,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学年10,000元;书法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每学年40,000元;其他专业及方向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学院南路校区每学年650元,沙河校区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九条 高考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

E-mail:zsb@cufe.edu.cn

网址:zs.cufe.edu.cn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10-62289024

                         E-mail:xxjw@cufe.edu.cn

附  则

    第三十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全部评论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 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 2022-10-12
  •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一)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一) 福州考区全体考生: 2022年成人高考将于11月5-6日举行。鉴于福州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州市防疫相关要求,如出现健康码异常,要主动、积极按照健康码转码规则尽快转码,每日尽早做核酸检测,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5日和6日上午考试入场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或纸质均可)。 2022-11-02
  • 《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政策解读
    《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政策解读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为了让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理解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调整内容,具体解读如下。 一、本次专升本招生考试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我省现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方案实施多年,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招考专业类别与现行本科、专科专业类别不相符,部分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难以满足当前本科院校对高职毕业生的培养要求,也不适应当前高职院校的教学实际。 2022-11-07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地图标识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地图标识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地图标识 2022-11-10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福建高考历史组510多分可以读二本院校吗?
    福建高考历史组510多分可以读二本院校吗? 福建高考历史组510多分可以读二本院校吗?可以高考500分属于中等偏下水平,应该说二本院校没有问题,只是上不了好一些的二本院校。福建高考510多分可以读二本院校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2022-11-28
  • 福建高考物理组多少分才可以读一本大学?
    福建高考物理组多少分才可以读一本大学? 福建高考物理组多少分才可以读一本大学? 2022-11-28
  • 高考文科300分可以什么上什么样的大专?
    高考文科300分可以什么上什么样的大专?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在大学里学习知识。在高考的毕业季,选择学校是每个学生和家长最头疼的事情。福建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城市,有无数的学校可供选择。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高考文科300分可以什么上什么样的大专? 2023-12-21
  • 福建所有师范学校排名什么样?
    福建所有师范学校排名什么样? 截至目前,福建省共有88所大学,其中8所是师范类学校。师范类学校是考生和家长报考的热门,大家都很关注福建所有师范学校排名什么样。下面小编根据软科、金平果中国大学排名,整理了2022福建师范类学校排名。 2022-05-23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均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不受 2020-07-24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出分日临近,如何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纠结的问题。我省已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多年,但对于初次接触志愿填报的人而言,这一模式仍是比较陌生的,一不小心就会造成“高分低就”甚至落榜的遗憾。今天小编为大 2020-07-14
  • 厦门医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厦门医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2、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关于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 2019-06-05
  • 武夷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武夷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