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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工程学院2021年奖、助学措施

    南昌工程学院2021年奖、助学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南昌工程学院 2021-08-21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1年奖助政策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1年奖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21-08-21
  • 萍乡学院2021年新生奖贷政策

    萍乡学院2021年新生奖贷政策

    萍乡学院2021年新生奖贷政策 萍乡学院 2021-08-21
  • 西南科技大学奖助政策

    西南科技大学奖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西南科技大学 2021-08-20
  • 四川轻化工大学奖助政策

    四川轻化工大学奖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1-08-20
  • 川北医学院奖助政策

    川北医学院奖助政策

    第八章 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二十一条 川北医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按国家规定,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川北医学院 2021-08-20
  • 乐山师范学院奖助政策

    乐山师范学院奖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乐山师范学院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乐山师范学院 2021-08-20
  • 西南财经大学奖助政策

    西南财经大学奖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西南财经大学 2021-08-20
  • 四川音乐学院资助政策

    四川音乐学院资助政策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音乐学院 2021-08-20
  • 电子科技大学奖助政策

    电子科技大学奖助政策

    第三十条 电子科技大学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形式,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电子科技大学 2021-08-20
  • 西南交通大学奖助政策

    西南交通大学奖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设有入学“绿色通道”和“奖、贷、助、勤、补、减、偿”等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西南交通大学 2021-08-20
  • 四川大学奖助政策

    四川大学奖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四川大学 2021-08-20
  • 景德镇学院2021年奖、助、贷政策

    景德镇学院2021年奖、助、贷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三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年·生,二档3300元/年·生,三档22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生,二等1000元/年.生,三等600元/年.生。

    (二)助学金

    1、困难补助:专门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240-300元/人·月。
    景德镇学院 2021-08-20
  •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奖助政策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奖助政策

    学校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大二及以上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并报到的学生,若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可申请生源地信息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属实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助学金”;

    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学生因家庭遭遇严重灾害,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还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

    就业前对所有毕业生家庭困难的符合条件的还享有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

    学校针对已被录取并报到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包通道,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08-20
  • 江西科技学院2021年奖助政策

    江西科技学院2021年奖助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我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另外我校设有 “于果助残扶贫基金”、“深圳校友会奖助学金”、“杭州校友会创业基金”、“彭丽丽校友奖助学金”、“江期胜校友奖助学金”、“祁小博校友奖助学金”等。 江西科技学院 2021-08-20
  •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课外表现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细则详见学校公布的评选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 2021-08-20
  •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资助学生政策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奖助学金政策:(一)成绩优秀的新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等级的新生奖学金。(二)在校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2021-08-20
  •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置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1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设置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详见学校《2021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2021-08-20
  •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21-08-19
  • 南方科技大学资助学生政策

    南方科技大学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奖助学金政策:(一)成绩优秀的新生,入学后可获得相应等级的新生奖学金。(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
    南方科技大学 2021-08-19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21-08-19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采取“奖、贷、助、补、勤、免” 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承诺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去深造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协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1-08-19
  •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2021-08-19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设立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二)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三)设立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有关经济困难学生。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021-08-19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校每年设立等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等级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奖励比例为16%。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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