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职业大学,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90所高职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05年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百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我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314)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漳州市高校园区大学路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发挥国家示范性院校的办学优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2、基本原则:
(1)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并实施。
(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单独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及招生监察组、面试考官组、命题组、后勤保障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党办、院办、纪检监察室、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保卫科和系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执行、检查。
2、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考生资格确定、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
3、命题组和考官面试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的面试(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文化考试内容的命题、出卷及考核、评定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4、招生监察组和后勤保障组对招生过程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对试卷的命题、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及社会的多重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类 别 |
计划数 |
学费 |
备注 |
1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高中(艺术文/艺术理) |
50 |
6500 |
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可兼报其它专业。 |
2 |
数控技术 |
三年 |
高中(理工) |
50 |
6000 |
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可兼报其它专业。 |
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0 |
6000 |
此两个专业可兼报,按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参加相关技能考试,根据“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
4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5 |
6000 |
|
5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5 |
6000 |
此三个专业可兼报,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
6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0 |
6000 |
|
7 |
液晶显示与光电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0 |
6000 |
|
8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0 |
6000 |
此三个专业可兼报,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
9 |
食品加工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0 |
6000 |
|
10 |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0 |
6000 |
|
11 |
公共事务管理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5 |
6000 |
此三个专业可兼报,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
1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60 |
6000 |
|
13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60 |
6000 |
|
14 |
文秘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5 |
6000 |
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三个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
15 |
旅游管理 (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5 |
6000 |
此二个专业可兼报,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
16 |
涉外旅游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5 |
6000 |
|
17 |
航空服务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50 |
6000 |
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涉外旅游(涉外酒店管理方向)两个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 |
1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高中(类别不限) |
100 |
6000 |
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可兼报其它专业。 |
合计 |
|
|
|
1000 |
|
|
备注:我省高考考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和“高职单招”类。
第五条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考我院。考生应承诺所提供报名信息真实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1、取得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均应取得毕业证书)。
2、除以下五个专业有特殊身体要求外,其他专业考生的身体资格报名条件按照国家高考体检标准执行。
(1)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报考条件为: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2)文秘专业报考条件为:面部无明显瑕疵、缺陷;身材无明显偏胖;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无各种残疾;无明显体味。
(3)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报考条件为: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无明显体味;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
(4)涉外旅游(涉外酒店管理方向)专业报考条件:同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专业报考条件。
(5)航空服务专业报考条件为: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高:女162cm及以上,男172cm及以上;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2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20%);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无乙肝病毒携带;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六条 报名、填报志愿、缴费及上交报考材料
1、报名方式: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办法。考生应于2013年3月1日0:00—3月15日24:00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网址:
我院单独招生网(http://www.zs.fjzzy.org/ddzs)
或我院招生网(http://www.fjzzy.org/zsw/index.asp)
或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栏目报名。
2、志愿填报: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务必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考生不可同时填报多所高职院校。填报我院时,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这两个专业可兼报,按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参加相关技能考试;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产品营销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字通信技术方向)、液晶显示与光电技术这三个专业可兼报;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方向)、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方向)、有机化工生产技术(化妆品生产与管理方向) 这三个专业可兼报;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这三个专业可兼报;填报文秘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三个专业;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涉外旅游(涉外酒店管理方向)这两个专业可兼报;填报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旅游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涉外旅游(涉外酒店管理方向)这两个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3、缴费和上交报考材料
缴费:考生每人须交纳80元的技能考试费/综合素质面试费(以省物委批准为准)及105元的文化考试费(以省物委批准为准)。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现场缴费和上交报考材料。考生应于2013年3月22日9:00-17:30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考生身份证原件(为满足信息、照片采集需要)及复印件、体检信息表(或复印件)及2013年高考报名考生号到学院指定地点上交报考材料并缴纳报名费。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针对非外语专业的学生,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考试
单独招生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需进行笔试(文化考试)和面试(综合测试)/技能测试。具体如下:
1、考试形式与范围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考试内容 |
1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笔试+技能 |
2 |
数控技术 |
三年 |
高中生:笔试+面试 |
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高中生:笔试+面试 |
4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三年 |
高中生:笔试+面试 |
5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高中生:笔试+面试 |
6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
7 |
液晶显示与光电技术 |
三年 |
|
8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笔试+面试 |
9 |
食品加工技术 |
三年 |
|
10 |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
三年 |
|
11 |
公共事务管理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笔试+面试 |
12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
13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三年 |
|
14 |
文秘 |
三年 |
|
15 |
旅游管理 (酒店服务与管理方向) |
三年 |
高中生、中职生:笔试+面试 |
16 |
涉外旅游 |
三年 |
|
17 |
航空服务 |
三年 |
|
1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高中生:笔试+面试 |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3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语文/技能测试 |
报考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技术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产品营销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字通信技术方向)、液晶显示与光电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这7个专业的中职生参加相关专业技能考试;其他中职生参加文化考试。 |
下午(15:00-17:00) |
数学/技能测试 |
||
3月24日 |
上午(8:00-12:00) |
面试 |
报考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技能考试安排在3月24日; |
下午(13:00-18:00) |
面试 |
考试地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市高校园区大学路)。
3、其他
单独招生是落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试点工作,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招生。
第九条 录取
1、考生最终成绩为总分700分,其中文考/技能考试300分,面试400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分别按高中类和中职类的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该类别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可从另一类别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考生中录取。若两个类别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均未录满,才分别从各类别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名额满为止。
3、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由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如有异议,考生可拨打我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96-2660129进行咨询。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5、免试生被我院录取后将不再改录到其他院校。
6、单独招生录取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总计划数。如生源不足,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将剩余计划转入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第十条 加分、免试政策:
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加分政策规定或符合我校免试入学条件者,应在3月22日现场资格确认和缴费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院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或免试。
根据闽教学【2010】5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者,或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免于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直接录取我校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学习。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地(市)级技能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免于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直接录取我校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体检
考生须参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于2012年4月28日前缴交学费。未交学费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十四条 收费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院高职高专专业学费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委规定收取。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漳州市大学路高校园区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老师:杨老师 郑老师 张老师 范老师 吴老师
招生联系电话:0596—2660766(兼传真) 2660582
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网址:http://www.zs.fjzzy.org/ddzs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fjzzy.org/zsw/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