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 ||||||||||||||||||||||||||||||||||||||||||||||||||||||||||||||||||||||||||||||||||||||||||
山东艺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综合类艺术院校,也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学科专业齐全,办学层次较高,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省艺术教育和艺术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专业设置涉及了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4大学科门类, 共有50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形成了涵盖中专、普通本专科、研究生、艺术硕士(MFA)、成人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是原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山东省戏曲学校(山东艺术学校)并入山东艺术学院后,依托山东艺术学院的优良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进行整合后而形成的,隶属于山东艺术学院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中等艺术专业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附中承担着山东艺术学院高水平尖子人才的后备生源培养工作,并为艺术院团培养优秀的技能人才。附中现设有戏曲表演(京剧)、戏曲表演(吕剧)、戏曲音乐伴奏(京剧)、戏曲音乐伴奏(吕剧)、舞蹈表演等专业。 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3年拟面向全省招收学生70名,其中戏曲专业35名,舞蹈专业35名。自2012年起我校戏曲专业免收学费、住宿费。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以培养综合素养较高、品德优良、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艺术人才,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优秀生源和为表演团体输送技能型人才。 本校应届毕业生如报考山东艺术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一定的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 (二)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戏曲、舞蹈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三、招生考试信息
注:1、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学费标准依照2001年收费标准执行,若有变动,依照2013年新规定执行。 2.戏曲音乐伴奏专业,在学生被录取后所学专业须服从学校安排。 四、报名方式 (一)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填写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考生报名表(可在山东艺术学院网页上下载,网址www.sdca.edu.cn)。 (四)报名时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缴纳文化课、专业课考试费及成本费。 五、考试安排 (一)专业初试时间、地点
舞蹈专业泰安地区咨询:泰安圣韵舞蹈培训学校 18753859890王老师 (二)专业复试: 时间:2013年5月25日8:00——17:00。 地点: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三)文化课考试: 时间:2013年5月26日 上午:8:00——10:00小学语文; 10:30——12:00小学数学 地点: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8路,长途汽车总站乘4路到大观园站换乘18路、K59路到山东省杂技团站下车,向西步行100米即可到达。 (四)考试要求 1、戏曲表演考生着练功服,运动鞋,道具自备。 2、戏曲音乐考生乐器自备。 3、舞蹈专业考生女生体操服,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男生短裤背心;穿练功软鞋;自备舞蹈音乐伴奏CD。 4、文化课考试自带文具,不得把书本、电子词典、计算器、手机等带入考场。 5、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录取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文化线的线上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被录取者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一周不报到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2、新生入学后,试读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体检复查、政审复查、专业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 七、其它说明 1、新生入学后,开设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历史、地理课程。文化课教材与山东省普通中学相同。毕业可参加高考。 2、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配备班主任和专职辅导员跟班管理。 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中专)毕业证书,毕业时按国家政策办理。 4、报名前考生可直接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即可。 八、办学地址 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编:250300 报考咨询电话:戏曲专业0531—86522168 联系人:李老师 13953198682 舞蹈表演0531—86522076 联系人:李老师 13791135366 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13年3月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