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填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学校招办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
二、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联考)成绩。
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我校普通文(理)科志愿。
五、我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投档比例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七、学校按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
具体录取方法:
1、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一轮投档”原则录取。
(1) 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2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则学校将分析其成绩构成及报读专业情况,调剂到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按照“顺序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志愿优先、数轮投档”的原则。
(1)优先录取第1志愿报读学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1专业志愿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1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2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已满额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均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第1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如若学校总体计划还有缺额,则申请第2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具体操作规则同上。
八、学校建议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