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泉州华光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院名称及地址】
全称: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院址: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万安路138号
【办学层次及类型】
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2014年我院总计划招生2715名,学习年限三年,其中普通高考计划2370,高职招考计划345名(已录取结束)。
本次普通高考总计划2370,福建省1681名,其他省市689人。
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专业不受限者均可报考。
【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每生7500—8500元/年,住宿费每生700元/年(8人间);1200元/年(6人间)。书本及代办费根据需要按实核收。
学生因故转学、退学、死亡以及其它原因终止学业,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退费。
【录取原则】
1、参照2014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的志愿投档办法录取。
2、以招生录取系统设定模板自动分配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低分退档,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3、同等条件下有特长、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4、如对投档规则有疑问,请咨询本省省级教育考试部门。
【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泉州华光职业学院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及申诉电话】
学院成立由教务处、纪检委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工作。
申诉电话:纪检委0595-87481926
【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万安路138号
邮政编码:362121
咨询电话:0595-87354000 87354001 87354002
传真号码:0595-8735503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