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3] 91号文核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参照闽价费[2005] 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六、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拨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5-68098025、28005628。
七、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本院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
2.助学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特困生4000元/学年·人,贫困生25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份到10月份,新生办理时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学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将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18级新生入学须知》。
4. 勤工俭学。本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5. 社会资助。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有部分贫困学生得到社会各界的资助。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628 2277885813860712890 13860773669
传真:0595-22778858
网址:http://gaokao.fjedu.gov.cn/ztc/index.jsp?siteld=989999990032
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
Email:zs28005704@163.com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高职层次招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