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四川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我校结合四川大学“本科教育升级行动计划”,制定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四川大学专门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不能兼报。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报考条件如下:
1. 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成绩(高考总分为750分,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高于生源省份2020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下同)。上海市(高考总分660分)的高考成绩,须高于2020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26分(含)。海南省(高考总分900分)的高考成绩,须高于2020年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6分(含)。
2. 非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成绩须高于生源省份2020年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理工类60分(含)、文史类40分(含)。
江苏省(高考总分480分)的高考成绩,须高于2020年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理工类38分(含)、文史类26分(含)。我校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B。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报考条件: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一、二等奖,且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2020年普通类本科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包括: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③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获奖名单须经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官方网站公示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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