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9日-5月25日。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学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2.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4.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5.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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