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国家“111计划”、“卓越计划”入选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学科评估中,药学、中药学学科排名始终名列前茅。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学校省级以上品牌、特色、重点专业覆盖率达76%。
学校地处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以“办最好的药学教育”为目标,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以及大批医药产业领军人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升学渠道、提高农村学生入学比例,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0年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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