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监督机制
学校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考试录取全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的公开公示,坚决防范和严肃处理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行为。
十、其他说明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联系方式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