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考生材料方有资格接受我校学科专家审核。
2。资格认定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经初审合格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
入围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6月30日前上传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是否获得入围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入围合格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政策
1。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20年高考,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0分以内(宣城校区没有招生计划的省份,按合肥校区模拟提档线下7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填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4)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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