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精神,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130名,招生科类:理工类(其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不分文理,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选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招生专业(类)如下。
科类 |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选考科目 要求 |
招生 计划 |
理科 |
机械类 |
工业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设计 |
物理 |
10 |
电子信息类 |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通信工程、物流工程、自动化 |
物理 |
10 |
|
土木类 |
测绘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 |
物理 |
10 |
|
能源动力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 |
物理 |
10 |
|
材料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冶金工程 |
物理 |
35 |
|
矿业类(矿业与安全) |
安全工程、采矿工程 |
物理 |
55 |
注:①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按大类招生,入学后进入所在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原则分流到大类内的专业继续学习。
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情况、历年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6月底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各省具体招生专业(类)及计划以我校发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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