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5月8日10:00至5月26日0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
,我校限报3所,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
考生须按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应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上传材料包括:
1.长安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中学负责人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原件扫描,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3.学籍证明扫描件(需要证明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原件扫描,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4.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原件扫描,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5.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在“上传附加材料”位置上传相关说明材料;
6.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没有社会活动和获奖记录的考生可不填写,原件扫描,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
四、材料审核
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底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看学校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我校不再另行组织考试选拔,获入选资格的考生可直接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
五、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拟招生计划数,并报送生源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
3.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高校专项相关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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