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要求,2020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区)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招生计划均为理科计划。招生专业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车辆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核工程类、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应用物理学、应用统计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注:1.我校可根据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适当调整。如2020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须选考物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
2.报名程序:申请人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包含中学成绩,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2)个人自述(系统内对话框处填写,不少于500字)。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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