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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校(国标码12944 )

    院校概况:学院创办于1956年,位于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江西省教育厅直属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占地630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新校区环境优雅,学院现有教授40人,副教授85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312人,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现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6000余人。开设40个高职(专科)专业,覆盖机械、电子、建筑、管理、计算机等领域。建校67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毕业生六万多名,绝大多数已成为各行业的骨干。2004年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09年率先通过了江西省新一轮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2年被确定为江西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学院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蝉联八届省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21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21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21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21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23-08-18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2023-08-18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8
  •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23-08-17
  •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23-08-17
  •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23-08-17
  • 杭州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医学院 2023-08-17
  • 江西服装学院2023年普通招生录取章程

    江西服装学院2023年普通招生录取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西服装学院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江西服装学院,国标代码13418,学校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江西服装学院 2023-08-16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6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具有高技能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6
  •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以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专业发展潜质和个性特长的学生为目标,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有效形式特制订本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6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5
  •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5
  •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19)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二O二三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2023-08-15
  •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章程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章程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章程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4
  •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2
  • 南昌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南昌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职业大学

    2.国际代码:13420

    3.学校性质: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招生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nvu.edu.cn)、学校官方微信(nczydx)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学校只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南昌职业大学 2023-08-11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023-08-11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16号)精神和《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023-08-11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招生代码:0059

    3.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邮政编码:322100

    5.学校网址:http://zjgsdx.edu.cn

    6.办学类型:国有民办

    7.办学层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2023-08-11
  • 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山东艺术学院 2023-08-10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0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2023-08-10
  •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2023-08-09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2023-08-08
  • 南昌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南昌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工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南昌工学院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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