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毕业证书发放
答:我院招生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毕业证书。
问: 你院有哪些权威资质
答:全国高等教育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外贸跟单员考试考点、全国外贸业务员考试考点、全国外贸物流员考试考点、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考点;
福建省自学考试助学单位 ;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涉及电子商务师、助理物流师、会展策划师、商务策划师、人力资源师、涉外文秘等的职业鉴定);
福建省翻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福建省教育物流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福建省国际商务人才协会副会长单位、福建省对外贸易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
中外合作办学院校。
问: 关于招生区域及类型
答:我院今年绝大多数专业均面向福建省招生,另有部分专业还面向浙江、山东、广东,湖北,黑龙江,海南等13个省份招生。招收高职高专类型的学生。
问: 关于特长生录取
答:我院注重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在报考的考生中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与其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问:关于招生录取原则
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问: 关于学生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
答:我院住宿条件良好,全部提供公寓式住房,每个宿舍都安装有电话和宽带,住宿费用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问:关于对学生有哪些奖励、资助和保障措施
答: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我院按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制度,同时还为贫困生开辟勤工助学途径。具体有:
(一)国家助学贷款。教育部已在全国范围推广生源地贷款工作,具体办理条件和程序可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我院也与交通银行有合作协议,对未实行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根据有关政策条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我院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三类,每学年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600元/学年。
(三)勤工助学。我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为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提供每月津贴,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另外我院还成立了爱心协会等学生社团,专门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
(四)特困生困难补助。学院的补助分为固定补助和临时补助。固定补助有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分两等(一等300元/月、二等150元/月)评定。临时补助是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一些困难学生进行的一种临时补助。
(五)厦门校友会助学金。
问: 关于目前就业政策及就业状况
答: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给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向用人单位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此外,学院每年召开多场的“校园招聘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保证了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近几年毕业生受到广大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均超过90%。
问:关于“专升本”教育
答:我院多年来一直与多个院校和机构联合对在校大专生开办了“专本联读”形式的“专升本”教育,主要专业有经贸英语、商务英语、日语、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管理
、商务管理、国际贸易、会计等。
问:关于“专升本”学历
答: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在大专就读期间,可同时修读以上与我院联办“专升本”教育的各院校的本科专业,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除获得我院的专科文凭,还可获得以上所选院校的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问:关于我院继续教育情况的咨询方式
答:我院继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8020046 联系人:李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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