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格检查,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进行飞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的检测和面试。
政治考核,按军队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调查了解。
第三阶段,定选。从2011年6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集中选拔,空军招飞局根据年度招飞计划和复选合格学生的高考(微博)成绩划定参选线,对取得参选资格的学生集中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复查。
审批录取,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根据高考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年度招飞计划数额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空军飞行学员的学制、待遇
新招收的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时间为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