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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高考录取批次及录取结果

考试大 20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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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待定
本科提前批中的艺术类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专业)和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即: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以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普通批和专科提前批中非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招生学校确定具体调档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录取考生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天津
待定
   
河北
待定
   
山西
待定
   
内蒙古
待定
   
辽宁
8月中旬结束
   
吉林
待定
   
黑龙江
待定
   
上海
待定
   
江苏
待定
提前录取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本、专科)、航海院校(本、专科)及其他院校(本科);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点击查看详情
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浙江
待定
第一批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 >>点击查看详情
待定
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
待定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安徽
7月上旬至8月中旬
  

 
福建
7月上旬开始
   
江西
待定
   
山东
待定
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高校、“211”工程高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高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 >>点击查看详情
待定
自主招生批: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
待定
本科一批: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高校或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待定
本科二批:一般本科高校及专业,民办高校、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高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
待定
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高校的专科(高职)专业及部分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专业。
待定
专科(高职)二批:部分省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市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专业,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专业,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专科(高职)专业。
河南
7月9日至7月13日
提前录取批录取: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专科不在此批)。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点击查看详情
7月15日至7月21日
本科一批录取:“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7月24日至7月31日
本科二批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8月3日至8月7日
本科三批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及公办院校的联办本科班等。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8月10日至8月14日
高职高专一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批准的部分高职院校(专业)。
8月17日至8月21日
高职高专二批录取: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
湖北
7月11日至8月20日
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免费师范生,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部分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
高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和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生源较好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二)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湖南
7月9日至10日
本科提前批录取; >>点击查看详情
7月12日至18日
本科一批录取;
7月19日至25日
本科二批录取;
7月27日至8月2日
本科三批(A)录取;
8月4日至8月10日
本科三批(A)录取;
8月12日至13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
8月15日至25日
高职专科批录取。
广东
待定
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及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类文科、理科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其中本科层次的艺术院校(专业),除教育部批准的相关高校本科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和华南师范大学的艺术类师范专业在零批录取外,其他高校的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各校相应批次提前录取。专科层次的院校或专业(含需军检的公安院校、需面试的特殊专业以及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第二批本科录取结束、第三批专科录取开始前进行。 >>点击查看详情
待定
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待定
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待定
第三批:专科院校(或专业)。其中中央部属、省属本科高校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本科高校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属专科院校(含外省省属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高职院校的师范类专科专业,及面向全省招生的市属高职院校(经学校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专科专业、广东所辖市属专科高校(含市属本科院校面向本市招生的专科专业)、省外高职院校、民办专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
广西
待定
   
海南
待定
   
重庆
待定
   
四川
待定
   
贵州
7月上旬至8月中旬
提前批本科高校(为公安、政法、军队、国防生、航海、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其他有关高校);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批本科高校(为“211”高校及部分其他本科高校);
第二批本科高校(为省内外本科高校);
第三批本科高校(主要为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高校);
提前批高职(专科)学校(为公安、航海、民用航空等专科层次学校);
高职(专科)学校(为省内外专科层次学校)。
云南
待定
   
西藏
待定
   
陕西
待定
   
甘肃
待定
   
青海
待定
提前单独录取:军队(国防生、飞行员)、公安(警察)院校本科,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航海类,体育类(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外语类院校的小语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 >>点击查看详情
待定
本科第一批:“211”工程院校、“985”院校和经我省批准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其少数民族预科。
待定
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及省外少数民族预科。
待定
省内预科:省内院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限招六州少数民族考生、海东六县及大通、湟中、湟源县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
待定
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
待定
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含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中的民族班、预科班及藏汉、蒙汉双语班。
待定
专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我省批准进入专科一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
待定
专科第二批: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对口高职”及五年直升班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班专业。
宁夏
待定
   
新疆
 
 
 
 
 
 
 
待定
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军警公安类、公办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点击查看详情
待定
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待定
本科二批次:一般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
待定
本科三批提前批次: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及民办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
待定
本科三批次: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本科、民办本科院校。
待定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院校(专业)。
待定
高职(专科)一批次: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学校。
待定
高职(专科)二批次:其它高职(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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