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考资讯 > 高招要闻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福建高考交流群
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学院地址:现办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2011年2月整体迁至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现校区坐落在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274号。2011年2月将整体迁至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学院作为首批进入海河教育园区的五所高职院校之一,新校区占地800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校企合作、教学实训、国际合作、社会培训、生活服务、运动等多个功能区,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科学化、特色化的设计理念,将为学生创造更完善更优越的学习、实践、运动和生活环境。

  学院2006年被天津市政府命名为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天津市首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2008、2009年连续两届成功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个系,25个专业。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包括国家授衔、享受政府津贴的轻工机械、家电、工艺美术等方面的资深专家10名,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名、天津市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目前学院建有实训室54个、多媒体教室24,模具/数控、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ERP、会计多功能综合模拟等百余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各类技能考点和培训认证机构15个,可进行43个项目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87%的毕业生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学院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实施以项目为载体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了真实情境的实践学习条件、就业岗位和个人发展的多重选择。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着力塑造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历届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校生的专利申报已达340项,居天津市高职院校之首。近两年在校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的30余人,其中获一、二、三等奖的18人,在天津市技能大赛获奖的60余人,其中获一、二等奖的有36人。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以服务学生成才和就业为办学特点,以高质量的教育回报社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高考报考指南及学院招生网。

  第七条 高职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8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0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考生见“第十三条”)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须经过学院面试考核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美术专业考试。学院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联考成绩,也承认其他院校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在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0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我院设有覆盖面达31%的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 (教育网)

  http://60.29.30.42/zhaoban/index.asp (公网)

  (二)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2-27391636(兼传真) 27945596 27945506

  E-mail:tianjinqgzy@sina.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74号,2011年2月整体迁至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邮编:300380

高考200-450分立即查询本科升学路径
根据模考估分/高考成绩,测算录取概率,提供针对性升学方案。
  • 填报人身份
  • 选考科目

  • 所在地
  • 意向学校
  • 输入姓名
  • 联系方式
  • 预估/高考成绩
  • 福建:关于做好福建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福建:关于做好福建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07-01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定向培养军士招收工作明确如下: 2025-07-01
  •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5〕173号)精神,新疆警察学院2025年计划在我省招收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3名,以上招生计划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计划。 2025-07-01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部署要求,高质量选拔公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加强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07-01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福建大专什么专业有前途?
    福建大专什么专业有前途? 在选择大专专业时,考生和家长往往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这个专业有没有前途”。毕竟,专业的选择不仅关系到未来几年的学习方向,更可能影响到毕业后的就业和发展。在福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一些专业因其良好的就业前景和发展机会而备受青睐。那么,2025年在福建读大专,哪些专业更有前途呢?接下来,我们将从多个角度为您分析和推荐一些热门且有前景的专业。 2025-04-23
  • 2026年福建高考志愿梯度怎么拉开最好?
    2026年福建高考志愿梯度怎么拉开最好? 2026年福建新高考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合理拉开志愿梯度是避免滑档、提升录取率的关键。很多考生和家长困惑于志愿如何分层、比例如何分配,盲目扎堆热门志愿或梯度设置断层,都容易导致落榜遗憾。本文详解科学拉开志愿梯度的核心方法,帮考生精准规划志愿排序,兼顾冲刺机会与保底安全,高效规避志愿填报风险。 2026-05-13
  • 2026年福建音乐类统考包含哪些专业?
    2026年福建音乐类统考包含哪些专业? 对于计划报考福建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来说,了解统考涵盖的专业范围是备考和志愿填报的关键一步。福建音乐类统考作为省内音乐类专业招生的重要依据,其涉及的专业方向直接影响考生的备考重点和升学选择。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2025-11-12
  • 2025年福建厦门的专科院校排名前五的学校有哪些?
    2025年福建厦门的专科院校排名前五的学校有哪些? 福建厦门的专科院校为当地及全国培养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在职业教育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院校在专业设置上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教学设施也日益完善,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2025-07-08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均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不受 2020-07-24
  •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本科批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 2020-07-24
  • 福建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3+1+2模式!
    福建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3+1+2模式!   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 2019-06-06
  •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考生要求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