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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教育考试院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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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招委〔2018〕6号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填报志愿指导等工作。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五条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须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第六条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原则上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七条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须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1次征求志愿、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四章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条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一档多投又分为院校志愿一档多投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两类。

第十一条投档模式

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第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在模拟投档时,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3.实行一档多投的批次(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投档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三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每位考生在同一院校最多预录取一个专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2.本科A批、B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每个专业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3.高职(专科)批。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9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第十五条体育类

1.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2.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3.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第六章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第十六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1.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的院校(专业),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高职院校以下22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22个专业为: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森林资源保护、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园艺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石油化工技术、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

第十七条艺术类

1.本科A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2.本科B批。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投档录取。

3.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类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省属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第七章   特殊类型招生安排

 

第二十条高校自主招生(含普通自主和综合评价,下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

1.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之后、本科二批之前进行。

2.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每位考生只能投档到其中的一个类型。其中,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同时进行审录,其中,自主招生高校须按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审录。

3.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其中,凡具备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凡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第二十一条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有空编的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设区市教育局和培养院校分别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诚信档案。

第二十二条民族班、各类预科班招生

1.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2.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6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3.民族班。本科层次民族班在本科相应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民族班可在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民族班在专科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不低于专科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定向招生

1.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2.医学类本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医学类专科、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3.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省内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八章   附

 

第二十五条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六条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七条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享受的加分,属于“非固定照顾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含艺术或体育类,下同),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且考生具有享受此加分资格的,作为相应的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若因重新计分后才达到投档条件的,该生不受投档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或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提前批征求志愿。文科(或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艺术类考生选报或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艺术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体育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三十条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投档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第三十二条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或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一、艺术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

6月28日8时开始至6月30日18时止

2

艺术类本科A批常规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3

艺术类本科A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19日8时开始至7月19日18时止

4

艺术类本科B批常规志愿

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3日18时止

5

艺术类本科B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30日18时止

降分征求志愿

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3日18时止

6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7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3日8时开始至8月13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6日8时开始至8月16日18时止

 

 

 

二、体育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体育类本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13日8时开始至7月13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2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3日8时开始至8月13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6日8时开始至8月16日18时止

 

 

 

三、文史、理工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

6月28日8时开始至6月30日18时止

2

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

7月12日8时开始至7月12日18时止

3

文史、理工类本科层次特殊类型招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4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常规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 3日18时止

5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25日8时开始至7月25日18时止

6

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常规志愿

7月24日8时开始至7月27日18时止

7

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4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7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8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9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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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关于做好福建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福建:关于做好福建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07-01
  •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福建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5〕173号)精神,新疆警察学院2025年计划在我省招收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3名,以上招生计划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计划。 2025-07-01
  • 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安排,2025年有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以上5所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以及福建警察学院公安、司法警察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为保证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报考公安院校资格条件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7-01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部署要求,高质量选拔公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加强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2025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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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萍乡学院2024年体育学院专业介绍
    萍乡学院2024年体育学院专业介绍 【体育教育】 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国家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江西基础教育现代化需要,立足地方、面向江西、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发展,培养信念坚定、师德高尚、教育情怀深厚,具备扎实的体育学科专业知识、规范的运动技能、良好的体育教育教学能力。 2024-07-19
  • 山东大学档案学专业介绍
    山东大学档案学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档案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先进信息技术 和档案管理专业技能,能在各级各类档案局、档案馆、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部门、信息 部门、文秘部门从事档案管理、文件管理、信息管理、综合办公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024-11-05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外经贸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本专业所要求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凭借活跃的创新思维和过硬的实践本领,能够在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企业和相关机构从事国际贸易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外经贸人才。 2024-12-04
  • 黑龙江大学阿拉伯语专业介绍
    黑龙江大学阿拉伯语专业介绍 阿拉伯语专业建立了以语言课程为主,文化、外交、翻译、经贸为特色的较为完整的专业课程体系,培养质量也得到了保证。这些课程完整覆盖四年的大学学习,在知识、素质、能力方面都会让学生得到扎实而全面的提高,成为符合党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人才。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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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高考没被录取怎么办?
    2025高考没被录取怎么办? 面对2025年高考未被录取的情况,许多考生可能会感到失落和焦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梦想就此破灭,相反,这是一个重新审视自己目标和规划未来道路的机会。高考只是人生众多选择中的一个,未被录取并不意味着你没有其他途径去实现自己的职业和学术目标。实际上,许多成功人士的经历表明,高考并不是决定未来的唯一因素。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一些应对策略和备选方案,帮助你在未被录取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继续前进。 2025-07-03
  • 2025高考落榜生还有未来吗?
    2025高考落榜生还有未来吗? 高考成绩放榜后,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那些高考落榜的学生而言,成绩不理想的现实可能让他们陷入迷茫与自我怀疑中。但高考只是人生众多选择中的一个节点,并非终点。2025高考落榜生还有未来吗?答案是肯定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2025-09-16
  • 2024福建高考历史组372分能上什么学校?
    2024福建高考历史组372分能上什么学校? 通常,372分的高考成绩会让学生考虑专科院校。虽然这个分数可能不是最理想的,但只要在志愿填报时做出明智的决定,你的未来依然可以是充满希望的。今天,就让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建历史类372分都可以报哪些学校呢? 2024-07-11
  • 福建高考排名在50100左右的历史类考生能报什么大学?
    福建高考排名在50100左右的历史类考生能报什么大学? 福建高考历史类排名50100名左右的考生,当前正处于专科批次志愿填报的核心决策区间。这一位次在全省历史类考生中通常对应专科层次的高分段,意味着考生在院校选择、专业方向及地域规划上拥有较充足的主动权。在志愿布局时,建议优先聚焦专科教育特色与个人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一方面可关注办学历史悠久、行业资源丰厚的老牌职业院校,其王牌专业往往与区域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另一方面需结合自身兴趣与职业倾向,筛选具备校企合作平台、订单式培养模式或专升本贯通渠道的院校类型。同时,需理性评估省内院校与省外机会的录取概率差异,通过地域梯度设置增强志愿弹性,最终构建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兼顾长期发展潜力的填报方案。 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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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课标I卷)
    2025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课标I卷) 2025年福建高考语文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语文采用的是新课标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1
  • 2025福建高考物理真题
    2025福建高考物理真题 2025年福建高考物理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物理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2
  • 2026年福建高考政治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福建卷)(考后更新)
    2026年福建高考政治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福建卷)(考后更新) 2026年福建高考将于6月7日开考,福建高考平台将第一时间公布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考生及家长可收藏本页面随时查看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的最新更新。 2026-05-07
  • 2026年福建高考历史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福建卷)(考后更新)
    2026年福建高考历史真题-全国高考试题答案(福建卷)(考后更新) 2026年福建高考将于6月7日开考,福建高考平台将第一时间公布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考生及家长可收藏本页面随时查看2026年福建高考真题及答案的最新更新。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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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2020年福建省高考各类各批次投档比例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均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不受 2020-07-24
  •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 2020-07-23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出分日临近,如何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纠结的问题。我省已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多年,但对于初次接触志愿填报的人而言,这一模式仍是比较陌生的,一不小心就会造成“高分低就”甚至落榜的遗憾。今天小编为大 2020-07-14
  • 福建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3+1+2模式!
    福建省新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3+1+2模式!   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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