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考院普〔2014〕20号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现将《2015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招南〔2014〕16号)、《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关于2015年计划在福建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函》(南航股份招〔2014〕18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关于2015年在福建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函》和《关于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2015年在福建地区招生计划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本辖区相关中学,并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有关单位在闽招飞的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初检等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2月3日
附1:2015年空军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
招南〔2014〕16号
各有关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5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就做好宣传动员、预选报名和初选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之间出生,参加2015年度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文理科不限。预估高考成绩在本省二本分数线以上,本人自愿,家长支持。往届生不在招生范围。
二、检测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2月4日,学生在站检测时间为半天,上站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4︰00。各地市具体检测时间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宣传动员是提高招飞质量、完成招飞任务的关键环节。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台、报刊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支持空军招飞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党团组织和班主任作用,利用板报、标语、广播及召开班会等方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激发青年学生报考积极性,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利用空军提供的宣传资料、自荐条件等材料,帮助学生了解空军招飞的有关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需具备的政治、身体、心品、文化等条件。
今年,南京选拔中心继续派出宣传人员深入部分重点中学,协助招办、学校开展招飞宣传,请各地市招办积极协调学校,统筹安排好宣传动员日程,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报名推荐。主要由地方招生部门及中学组织实施。报考学生按选拔高中生飞行学员基本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主任推荐后,所在中学对学生文化、学籍及现实表现情况逐一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进行把关。符合条件者填写《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正面),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县(区)、地市招办审核验收后,作为推荐对象。
(三)设站初选。选拔中心在相关地市设立检测站,各地市招生部门协助初选组选设检测和文化考试场所(体育馆、实验室、大教室等宽敞封闭场所),合理协调各学校学生的上站日程并反馈南京选拔中心组织计划科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