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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阳光高考 2011-06-08
  •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在认真总结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根据福建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1]5号)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阳光高考 2011-06-08
  •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在认真总结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根据福建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10]61号)等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阳光高考 2011-06-08
  • 军队院校招生30日开始面试体检

    军队院校招生30日开始面试体检

    军队院校招生30日开始面试体检

      考生须自行前往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

      福州新闻网讯 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含国防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6日敲定。记者从招生部门获悉,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应于6月15日至20日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均为合格。

    阳光高考 2011-06-08
  • 今年福建省高招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福建省高招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均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试点。日前,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艺术、体育类,所有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只实行一轮正式投档(即不实行模拟投档)。

    阳光高考 2011-06-06
  • 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方案敲定

    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方案敲定

    从招考部门获悉,2011年军队院校招生(含国防生)政审和面试、体检方案确定。

      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须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且均为合格。有意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15日至20日期间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阳光高考 2011-06-06
  • 今年本二批可报考6个院校志愿

    今年本二批可报考6个院校志愿

    今年我省普通高招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办法日前出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本二批可报考6个院校志愿,比去年多2个志愿,而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可填报10个院校志愿,比去年多4个志愿。

      今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均为“第一志愿”以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 取消本三批设置,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由省高招办另行公布。同时,今年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阳光高考 2011-06-03
  • 高招投档分和单科分相同由院校审录

    高招投档分和单科分相同由院校审录

    省招委会日前出台了高招文史类、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

      投档分和单科分相同由院校审录

      据了解,考生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项目分)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考生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考生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

    阳光高考 2011-06-0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11年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阳光高考 2011-06-02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为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阳光高考 2011-06-02
  • 青海:2011年高考照顾加分及优先录取条件

    青海:2011年高考照顾加分及优先录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档;

      (2)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降低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降低20分投档。

    阳光高考 2011-06-02
  • 青海: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青海: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条件建设和规范管理,确保高校招生安全、和谐、秩序;坚持平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阳光工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阳光高考 2011-06-02
  • 陕西: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陕西: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阳光高考 2011-06-02
  • 西藏:西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西藏:西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了做好我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阳光高考 2011-06-02
  • 贵州: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贵州: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上述条件,并符合《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的规定》(黔招委〔2007〕22号)的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

    阳光高考 20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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