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录取管理,压实工作责任。一是严密操作流程。及时调整完善招生录取程序,并印制了《录取工作手册》。所有工作人员须以手册为工作蓝本,严格按照权限、时限进行操作,对录取中遇到的问题,坚决执行集体议事与决策制度。录取期间,凡是涉及到计划调整、投档模板设置、特殊类型招生批件投档以及其他的难题新题,均通过集体研究,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执行。二是严格资格审核。严格按考生资格进行投档操作和审核确认,确保符合资格的考生不遗漏,不具备资格的考生不错投。录取后配合高校做好新生复查工作,对高校在新生复查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及时答复,对需要调阅的考生信息及考试资料及时提供,并要求招生高校上报未报到考生信息。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六不准”“30个不得”和我省录取现场管理的“八条禁令”(湘教发〔2007〕32号)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对计划执行、录取操作、信息发布与管理、信函及印章使用、通讯联络、人员出入、信访接待、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全面规范,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规范操作,不出现任何疏漏。录取现场不接待高校工作人员(或联络员),也不接待高校委托的招生代理人,高校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高校工作人员一般通过联络员与相关人员联系,如确需进入封闭区的,须到行政秘书组办理相关手续。四是严保服务质量。在录取现场设立信访接待组,信访工作人员要做到工作热情、服务周到、有问必答,并作好记录,尽快反馈有关信息。进一步畅通信息查询渠道,及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湘微招考”公布录取信息,尽可能让考生随时随地查询最新录取状态。做好考生征集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三、加强招生监管,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全程监控,各工作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录取过程中涉及计划调整、批件调档审批、投档模板设置等重要事项严格履行手续,经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负责人会签后报总协调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各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录取期间,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专人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考生及社会对录取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各高校和教师的监管,加大对高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严禁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