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苏区专项高校录取
苏区专项高校为本省高校,投档录取政策另行规定。
(六)艺术类第二批本科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二批本科高校录取
对纳入该批次的省内外本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江西省统考对应专业第二批本科专业合格线和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专业(执行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方法与艺术类提前本科平行志愿相同)。
有关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750/450)。(执行艺术类本科二类文化线)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750/200)。(执行艺术类本科一类文化线)
2.实行单志愿的第二批本科高校录取
将高校校考本科合格并达到对应专业省统考出省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达到江西省统考第二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该批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对兼报多个专业(对应不同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则按较低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没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高校,原则上应采用艺术类本科高校平行志愿对应专业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录取。
(七)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办法
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按江西省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1.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单志愿录取
(1)省内高职(专科)统考专业录取: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或理工类,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省内外高职(专科)校考专业(特殊专业)录取:将高校(含使用“省属五校”协作校考成绩的高校)校考专科合格,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省外高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省内高校按照考生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省外高校,须执行江西省高职(专科)录取规则,按照考生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艺术类高职(专科)平行志愿征集2次,第一次征集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
(八)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2019年按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线的65%划定,2020年按三校生文理类本科线的75%划定。三校生艺术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三校生文理类高职(专科)线的70%划定。
1.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录取
按考生填报的单志愿,将文化成绩达到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取得三校生艺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