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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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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民办学校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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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生答考生问

fj021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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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历史沿革。        

阳光学院,成立于2001年,原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和阳光集团共同举办,是福建省首批设立的独立学院。

201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首批验收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阳光学院与福州大学签订共建协议,福州大学继续在师资、管理、教学资源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共同培育和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

         . 2017年招生专业。

我校2017年有以下招生专业:

1.文理类均有招生的专业:工商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商务英语、日语、法学。

2.仅理工类招生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3.艺术类招生的专业: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

其中,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为今年新增专业。

        .2017年福建省内和省外的艺术类录取规则。

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类、舞蹈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7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30%

省外艺术类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各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如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则我校按照以下规则执行: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在投档范围内,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调档比例1:1

        .校内专业调配的规则。

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退档问题。

所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将被退档,如投档进学校,且服从专业调剂,除去体检受限及专业特定要求,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退档的。一旦退档,只能进入征求志愿。

无论分数高低,均建议考生们能够服从专业调剂,以保障考生进档后不被退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要充分了解我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与往年录取专业的冷热情况;其次,要选择报考适合自己学业特长、兴趣与爱好的专业;第三,填报专业志愿之间应该要有适当的梯度;第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考虑家庭自身经济情况,认真参考我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慎重填报。

.学生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条件。

学生经过四年全日制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由阳光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实行电子注册。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阳光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分为四人间和六人间,录取后由学校按照专业统一安排,住宿费: 1400/-2000/年。

每栋学生宿舍楼内均设置智能化门禁系统、挂式电吹风、洗衣机、烘干机及热水器等,宿舍内有独立卫生间、太阳能热水系统、空调等。

        .转专业。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在第一个学期的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由转入专业组织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转专业时原则上需要参考高数、英语成绩以及第一学期的综合表现情况。

注意:不同批次与不同科类之间不允许转专业。

        十一.辅修专业。

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申请辅修其他专业,辅修总学分:55-60学分。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并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属跨学科门类,符合授予辅修专业学位条件的,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闽台合作

学生在大二或大三时可申请前往台湾知名高校,如台湾世新大学、暨南国际大学、铭传大学、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等,访学一个学期。

        十三.国际合作项目。

我校与英国、美国、日本等院校合作 “3+1”和“2+2”双学士学位项目,以及“3+1+1”及“4+1”等本硕连读的项目。要求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英语基础较强,专业成绩良好。

        十四.就业率。

我校近几年持续保持高就业率,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5%以上。我校在学生四年的学习期间注重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以及相关的职业素质,鼓励并组织学生考取相关的专业资格证书,如助理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电子商务师、报关员等等;学校实施多种举措推动学生就业,如就业指导、就业能力训练和校园招聘会等等。

       十五.学校招生办的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ygu.edu.cn
  通信地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登龙路     邮编:350015
  咨询电话:0591-8396960683987731839877628398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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