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武夷山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一条学校名称武夷山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4135014116
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百花路360号(校本部)、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建州新区状元路23号(建州校区)
第四条学校性质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办学现状学校成立于2007年,设有武夷山主校区与建州校区,主校区坐落于“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首批国家公园武夷山,建州校区位于千年古邑建州新区职教产业园。两校区总占地702亩,建筑总面积近40万平方米,设施完善、条件优越。学校坚持“制度治校、文化强校、特色兴校、就业立校"的办学理念和“立足福建、连接两岸、辐射全国"的办学宗旨,全力打造“政府认可、社会满意、企业最爱、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高等职业院校。现有32个专业、6个专业群,构建以“三茶”产业、旅游康养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和新能源产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六条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有关专业录取要求
第八条学校2026年度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九条学校根据生源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条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综合考生德智体美劳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录取。对投档的同分考生,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6〕1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其他专业。面试要求如下:①身高: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5cm(空中乘务),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高速铁路客运服务);②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③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④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⑤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五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者寄发加盖学校公章及院长签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情况。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费标准、退费标准及扶贫助困措施学校的学费标准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软件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以上专业收费标准为13800元/年;工艺美术品设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健康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表演艺术、表演艺术(幼儿方向)、社会体育、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导游、烹饪工艺与营养(建州校区)、茶艺与茶文化、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以上专业收费标准为12800元/年;住宿费标准:6人间2300元/年、普通2人间5000元/年、精装2人间60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查验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依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毕业及就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武夷山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的,按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就业。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wyszyxy.com
联系电话:0599—50175130599—5018513(校本部)
0599-6919369(建州校区)
0599—5017192(传真)
投诉电话:0599-5011399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百花路360号武夷山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4300
电子信箱:962112766@qq.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夷山职业学院
202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