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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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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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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章程

fj025 2012-05-15
214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校,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是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列为第一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一流”的办学宗旨,秉承“厚德强能”校训,在专业建设、办学综合水平、学生就业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处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拟安排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司函【2011】2号)文件精神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
   龙腰校区: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118号
   螺洲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第二条 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类别
计划数
收费标准
(元/年)
专业所
在校区
01
电子商务
文科
10
6000
 
 
杜园校区
02
连锁经营管理
文科
15
6000
03
涉外旅游
文科
40
6000
04
文秘(速录方向)
文科
15
6000
05
机电自动化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10
6000
龙腰校区
06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电子技术、通信技术)
理科
15
6000
 
 
 
 
螺洲校区
07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理科
5
6000
08
工程造价
理科
5
6000
09
建筑工程技术
理科
5
6000
10
工程监理
理科
15
6000
11
基础工程技术
理科
15
6000
12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理科
10
6000
龙腰校区
13
软件技术(嵌入式方向)
理科
10
6000
01
计算机系统维护
中职
10
6000
龙腰校区
02
数控技术
中职
10
6000
0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中职
10
6000
螺洲校区
 
小计
 
 
200
 
 

 

 
   第三条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院:
   1、取得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取得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高职单招”报名手续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并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机械加工技术类、电工电子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类竞赛优胜奖及以上者(2011年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未领取获奖证书者,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第四条 报名方式、缴费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式:普通高中考生应于2011年 4月15日— 21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中职考生应于2011年4月30日——5月6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地址:http:// www.mitu.cn
   2、现场缴费、资格确认:
   高中毕业考生缴纳报名费105元,取得参加面试(综合测试)资格的,还应缴纳面试(综合测试)费30元;中职毕业考生只需缴纳报名费105元。
   现场缴费和资格确认:
   (1)普通高中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2011年 5月1日)持《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办进行资格确认,缴纳报名费并熟悉考场。
   (2)中职考生应于综合测试前一天(2011年 5月14日)持《201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办进行资格确认,缴纳报名费并熟悉考场。
   现场确认地点: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龙腰校区)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咨询电话:0591—87833394    87866081
   3、志愿填报:考生应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务必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填报同一科类专业时,专业志愿1为第一专业志愿,其余的为参考专业志愿,须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不得调剂或兼报其它类专业。
   4、普通高中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21日下午5点,中职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6日下午5点。系统关闭后,学生将不能报名。
   5、学院将于5月9日在单独招生网上公布取得参加面试(综合测试)资格的普通高中考生名单,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入闱的考生应于5月13日前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面试(综合测试)费30元,现金存款凭条到工行营业柜台领取,现金存款凭条中存款人全称填: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账号填:1402023209600037177,开户行填:工行鼓楼支行,款项来源填:单独招生面试费,交款人填:考生姓名。5月14日参加面试时请将现金存款凭条原件交给学院财务处,否则将不予参加面试(综合测试)。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 考试
   单独招生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高中毕业文、理科考生需进行文化考试和面试(综合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免试生除外)只需进行面试(综合测试)。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参加考试。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试)两大部分
   笔试:普通高中文、理科毕业生文化考试按照《2011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笔试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总成绩按照单独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综合测试)考生名单,如有末位同分现象,都可进入下轮测试。
   面试(综合测试):面试(综合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以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总分200分。
   (2)中职毕业考生
   面试(综合测试):面试(综合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水平等,总分200分 。  
   面试(综合测试)范围如下表:
 

类别

 
专业名称
测试范围
计算机应用技术类
计算机系统维护
现场技能测试(部件识别提问、系统软件安装)、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的理解、认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制造类
数控技术
数控机床基本操作技能,专业基本知识(机械制图基本知识、游标卡尺和螺旋千分尺测量工具的使用等),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的理解、认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模拟电路测试(包括电路的设计、焊接、调试、检测等)、数字电路测试(包括电路的分析、设计、搭接、测试等)、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的理解、认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科目
考试对象
考试地点
5月 2日
上午(9:00-11:30)
语文
高中考生
下午(15:00-17:00)
数学
高中考生
5月14 日
上午(8:30-12:00)
面试(综合测试)
高中考生
下午(13:00-18:00)
5月15日
上午(8:30-12:00)
面试(综合测试)
中职考生
下午(13:00-18:00)

 

 
   考试地点: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龙腰校区(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3、其他
   单独招生是落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试点工作,我校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招生。
   第七条 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中职生中达到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2、高中毕业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面试(综合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报考文史类的考生按语文成绩的120%加上数学成绩的80%计算文化考试成绩。中职毕业考生(免试生除外)以面试(综合测试)的分数作为总分数。面试(综合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依次从第二、三、四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二、三、四专业仍未录满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由单独招生办公室在学校单独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寄发预录取通知,待与统招录取的新生一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6、单独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收普高类(或中职类)的单独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将剩余计划转入中职类(或普高类)单独招生录取,如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7、免试生被我院录取后将不得改录到其他院校。
   8、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并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1年全国统一高考。
   第八条 加分和免试政策:
   1、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加分政策规定者,应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根据闽教学【2010】5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者,或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免于参加面试(综合测试),直接录取我校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学习。
   第九条 体检
   必须参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入学
   hao l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2011年高考录取的新生一并入学,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
   第十一条 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十二条 收费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校普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500--800元/年之间。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招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章程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老师:吴老师   黄老师    孙老师
   招生联系电话:0591— 87833394(兼传真)    87866081
   申诉电话:0591—87881026
   E-MAIL  :zs@mitu.cn    学院网址:http://www.mi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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