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的标准收取,标准为6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按照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清源楼部分4人间学生公寓90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部分4人间600元/人·学年(空调);南晖楼8人学生公寓65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南润楼4人间学生公寓700元/人·学年(空调);南泽楼4人间学生公寓700元/人·学年(空调);毓秀楼4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人·学年(独立卫生间、空调)。
3.代办费:新生按每人50元预收入学体检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和学院《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