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福建省卫生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学历证书:符合我院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邮政编码:350101
网 址:www.fjwzy.cn
二、招生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及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监察室参与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591-22869956
E-mail:1272502830@qq.com
学院监察室电话:0591-22869969
三、招生人数、专业及院校代码
(一)招生人数、专业
2011年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招生计划为2000名,其中,福建省内高职高专类招生计划为1280名,专业有:护理、护理(涉外方向)、助产、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方向)、卫生信息管理等16个专业或方向;高职单招类招生计划为410名,专业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等6个专业;省外高职高专类招生计划为310名,分别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十五个省份招生,专业有:护理、药学、临床医学(部分省份)、医学检验技术(部分省份)、医学影像技术(部分省份)等5个专业。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招生机构编印的招生资讯本或直接登录我院网站查阅。
(二)院校代码:
我院在《2011年福建招生资讯-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上设有4016和4015二个院校代码,即:4016代码中含中药、生物制药技术、卫生信息管理三个招生专业,4015代码中含另外十三个招生专业。福建省内考生可根据这二个代码中的不同专业,在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时选择其中之一代码或同时选择二个代码进行院校志愿填报。
四、录取规定
(一)录取原则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我院2011年高职高专批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与录取模式,高职单招批招生实行“一档多投”的投档与录取模式,以高考成绩(投档分)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省外高职高专批招生根据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档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外语语种要求:护理(涉外方向)要求英语且高考单科成绩达95分以上,其余专业不限。
4、男女比例: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二)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录取规则
1、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2、第一专业志愿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则采用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此专业招生计划。
3、第一专业志愿投档人数少于计划数时,则采用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仍未完成专业计划,则采用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不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
(三)实行“一档多投”模式录取原则
福建省2011年在“高职单招”类实行“一档多投”的投档与录取模式,即:“平行检索、一档多投、学校预录、考生确认”。
五、收费标准
1、学费:6000元/年(闽价[2000]费字245号)。
2、住宿费:850—1200元/人(一学年)(闽价[2005]费字549号)。
3、有关退费的问题参照《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福建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