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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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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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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二元制”试点项目联合招考招生简章

fj037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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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校2021年二元制试点项目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0号)《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20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8〕5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31号),为进一步完善政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推动建立以学校、企业二元主导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闽西南地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特制订本简章。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于1890年,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48亩,设置2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的办学格局。建筑面积16.46万平方米,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7414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85.5万元,信息技术设备总值3862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85万册,电子图书33.07万册,加入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Fulink)。建成万兆主干、全覆盖校园无线网络,有线无线两网一体化认证。校内实训基地29个,校外实践基地168个。标准恒温游泳馆1座、标准田径场2个、综合体育馆1座、综合技能训练馆1座。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下设7个二级院部,设置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和休闲服务与管理等17个专业,2020年度招收新生2801人,全日制在校生8746人。教职员工462人,专任教师322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225人,副高以上教师111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1个,福建省学前教育技能实训基地1个,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2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福建省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2项。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全国优秀教师3人,福建省优秀教师8人,福建省特级教师3人,福建省教学名师4人,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8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2人,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36人。获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1次,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2项。学校先后与12所中职学校联合培养五年制高职人才,与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构建了下接中职,上接本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学校承担福建省幼儿园师资、泉州市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名校(园)长、名师等1万多人次。对口帮扶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洛隆县,助力宁夏、西藏教育扶贫。学校先后与台中教育大学、台湾中州科技大学及新加坡工艺教育学院等国(境)外院校签订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选派师生进行短期交流学习。

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三爱”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和“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9年,学校被确立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高校。2021年6月,学校被确立为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三、招生条件、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高职院校合作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成员单位的员工,并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合同、顶岗实习协议、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等证明材料。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2021年已被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升本、普通高考、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等)的人员;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试点拟合作企业

学前教育

晋江市教育局、丰泽区教育局、福建省东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幼儿教育行业协会

特殊教育

泉州新阳光、泉州金色雨林、泉州小榕树康复服务中心、三明心语星教育中心等

注:实际招生数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实际合作企业以审批为准。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即6000元/生.学年(学校给予减免2000元/生.学年,4000元/生.学年由参加学历提升教师所在单位或教师个人支付。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学员所在单位属于晋江市教育局、丰泽区教育局管辖区域的,属地教育局均为学员补贴2000元/生.学年学费,待该款项拨至我校银行账户后,学校将及时返还给学员)

2.代办费:按实收费,据实结算。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要求

(1)学前教育专业: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前

(二)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视疫情情况而定)

(三)报名方式:试点企业员工直接到所在企业(晋江市教育局、丰泽区教育局辖区的幼儿园教师按上述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在报名截止日期后,请合作企业或单位通过快递(EMS)或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区)教学楼A203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元制”招生报名表》(企业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协议;

6.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截止2021年9月30日);

7.其他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

(2)特殊教育专业: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前

(二)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视疫情情况而定)

(三)报名方式:试点企业员工直接到所在企业报名。

在报名截止日期后,请合作企业或单位通过快递(EMS)或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海校区)教学楼A302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元制”招生报名表》(企业盖章);电子版发邮箱。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 学历证书复印件、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实习协议(应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截止2021年9月30日);

4.其他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

五、选拔测试要求

选拔测试科目及测试安排

(一)学前教育专业成绩构成、科目及测试形式

序号

成绩构成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文化水平测试

(100分)

文化综合知识100分

(语文100分)

10月30日

语文8:30-10:00

泉州幼高专教学楼

2

专业基础水平测试

(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幼教专业知识100分)

10月30日

幼教专业知识

10:10-11:40

泉州幼高专教学楼

3

岗位技能测试

(100分)

岗位技能测试100分

10月30日

下午02:30-06:00

泉州幼高专教学楼

备注

“二元制”招考成绩按照语文、幼教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测试计算总分,综合分=文化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水平测试+岗位技能测试。

(二)特殊教育专业成绩构成、科目及测试形式

序号

成绩构成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1

文化水平测试

(100分)

文化综合知识100分

(内容包括政治、语文、地理、历史、生物等)

10月30日

上午

08:30-10;10

JA408/JA409

2

专业基础水平测试

(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教育学50分、心理学50分)

10月30日

上午

10:10-11:40

JA408/JA409

3

岗位技能测试

(100分)

岗位技能测试100分

(儿童歌曲演唱、简笔画二选一)

10月30日

下午02:30-05:00

JA408/JA409

候考室:JB301

备注

“二元制”招考成绩按照文化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水平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计算总分,综合分300分=文化水平测试100分+专业基础水平测试100分+岗位技能测试100分。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三)按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各级各类优秀表彰等条件排序优先录取。

(五)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二元制”招生录取是深化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学校“二元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实施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理费用或退还政府(幼儿园、机构)资助费用。

1.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试点项目的;

2.学业成绩没有达到合格要求,且不继续就读的;

3.毕业后,不服从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或教育局服务年限要求的;

4.延期毕业的或超出培养年限的(三年),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需符合闽教考文件精神。

(六)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二元制”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学生毕业获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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