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全日制民办综合艺术学院,由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综合课标准评定专家、北京舞蹈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吕艺生教授担任院长。
学院于2002年创办,坐落在海峡西岸风景秀丽的厦门市。学院目前拥有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教学区,6000余平方米的学生宿舍以及宽敞美丽的田径场和实验剧场,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生活环境。位于鼓浪屿的艺术实训基地,与岛上的万国建筑相映成趣,为艺术学子营造了浓郁的艺术实践氛围。2010年厦门市政府在翔安文教区划拨土地177亩,支持学院建设现代化新校舍,现已投入规划建设。
学院现有教师130余人,集结一批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及海外留学归来的艺术教师。学院秉承“礼乐成人,有教无类”之办学理念,凭借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市场需求、知识全面的两栖、多栖人才为办学宗旨,为社会培育创新型、实用型职业艺术人才。
学院建院以来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全国教育发展“十一五”计划重点课题组指定为“艺术学科教研基地”、“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 2010年学院被列为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首批五所“中国模式特色院校案例”之一,同时也是北京舞蹈学院在福建省唯一的本科学历教育函授站和中国舞协厦门培训基地,并在2011年以来多次为厦门市教育局承办校园舞蹈师资培训。为了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学院还与中国茶行业高端品牌——厦门华祥苑茶叶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在表演类专业开设“茶文化艺术方向”,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具有茶文化艺术表演技能的高职综合性人才。
一.招生对象:
1.招收应、往届普高、职高、中专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者,身体健康,考试语种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
2.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报名参加高考,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户籍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无省统考的专业,则应参加本科院校艺术专业校考)。
二.录取原则:
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上线后: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传统志愿投档模式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收费标准:
按照闽价费[2007]179号文件《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以及闽价费[2006] 154号文件《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四.助学政策:
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
五.毕业:
学习期满,品德行为规范,完成规定的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本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由福建省联考联招委员会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以及专升本成人高考,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六.就业:
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方向为各类表演艺术团体、学校、电视台、电台、企事业宣传部门、文化馆站、培训机构、文化艺术传播机构等。
七.招生专业:
类别 |
招 生 专 业 |
代码 |
类别 |
招生 层次 |
学制 |
学费 (学年)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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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专业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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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文、理)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舞蹈基训、民间舞、现代舞、素质教育舞蹈等) |
培养集多舞种于一身,表、教、编三位一体的舞蹈人才 |
670203 |
统招 |
高职高专 |
三年 |
12000元 |
1.住宿费1100元-1500元/学年(分为4人间、6人间、8人间),不含寒暑假住宿费,房间有空调、热水器; 2.书籍代办费3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费150元(体检复查,多退少补); 4.保险费40元/学年(自愿参加); 5.服装费200元(多退少补); 6. 军训费100元。 |
城市民间舞(国标舞、爵士舞、踢踏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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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表 演 |
声乐表演(美声、民族) |
采用因材施教的培养方式,打造复合型音乐人才 |
67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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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表演(钢琴、古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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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声乐、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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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音乐制作(MID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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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表演 |
培养集演唱、表演、舞蹈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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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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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文化艺术(定向委托培养) |
教才艺茶道双学,育德艺双馨之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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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视 表 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集影视表演、舞台表演、播音主持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 |
67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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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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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设 计 |
舞台美术设计(含服装设计) |
培养科艺结合、强化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
670101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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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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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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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导 |
戏剧影视编导 |
为影视业培养专业的编导及制作人才 |
670207 |
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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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公共事务管理 |
艺术管理(文化创意) |
为文化行业培养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实用型人才 |
650201 |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101
电话:0592-2570185、15359211603言老师 7768817、18205986291李老师 7768816、15359211600杨老师 7768815 18059271595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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