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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保证高职分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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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保证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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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保证高职分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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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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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2号)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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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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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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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发起单位、副主席单位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在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发布的2022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被评为六星级中国顶尖民办大学,综合指标跃居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第四位,蝉联福建省第一位。学校充分发挥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毗邻台港澳等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4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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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标代码13762),英文名称为“Fuzhou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Trade”;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区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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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