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概况
宁德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本科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934人,其中专任教师714人,具有正高职称62人,副高职称191人,博士233人,硕士369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95人,国家级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47人次,宁德市“天湖人才”170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067人,设15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法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第二条报名条件
(一)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二)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四)当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第三条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类别 | 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 学制 |
旅游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 | 文史 | 4800 | 四年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文史 | 4800 | 四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商务 | 文史 | 4800 | 四年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材料化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医学院 | 药学 | 理工 | 6000 | 四年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6000 | 四年 |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机电工程学院 | 车辆工程 | 理工 | 4800 | 四年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生物技术 | 理工 | 5200 | 四年 |
茶学 | 理工 | 4800 | 四年 | |
语言文化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 | 4800 | 四年 |
宿舍标准为4人间和6人间,入学后学校集中统一分配;根据宿舍标准,按每生每学年570元至1300元收取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
注:
1.招生计划视考生志愿填报、生源情况具体而定;
2.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fujian.gov.cn/)-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栏查询本校招生专业信息。
第四条申请时间
2025年6月10日—7月15日。具体报名、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高校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专题栏目。
第五条申请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将申请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后,需于申请时间内(以寄出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寄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经寄出概不退还。同时,将申请材料按照顺序合成一份PDF文档和快递单号的电子版一同发到邮箱ns601@foxmail.com,电子版请以“姓名-2025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材料”命名。相关表格及模板可登陆宁德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sb.ndnu.edu.cn/)“招生信息”栏中下载。
第六条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宁德师范学院2025年依据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原件1份);
(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四)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五)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六)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供统测成绩授权查询函和申请人声明材料(原件1份)。考生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即予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以上申请材料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审核原件。
第七条考核办法
当年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及以上。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开展面试等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学校招生网公告通知考生。
第八条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统测成绩和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台湾学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录取名单。
第九条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及身体检查。被录取考生(含应届毕业生)的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应提交核验,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申请商转其他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第十条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相同,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宁德师范学院。
第十二条其他
(一)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二)若涉及退费,退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352100
学校网址:http://www.nd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dnu.edu.cn
本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