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校根据总体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情况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报考指南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使用,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用于顺延录取。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跨省(市、区)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专项批复执行。以下为我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10000元/年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
4120元/年的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4350元/年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3880元/年的专业:工程造价、经济统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商务英语、学前教育。
3650元/年的专业:英语、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
8000元/年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