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范围等要求见表1。
表1: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医学临床类 |
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 |
10 |
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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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方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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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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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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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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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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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技术类 |
药学类(含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 |
20 |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临床药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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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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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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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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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类 |
应用心理学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 |
15 |
二、报名条件
报名基本条件:
具备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往届生高中学考成绩等级与应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拥有同等效力,其中对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和技术三项取其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选拔条件:
1.本次选拔分为三类,每个考生限报一类,且必须符合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 各类别选拔的分数要求:
(1)医学临床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85分。
(2)医药技术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80分。
(3)医学相关类:选拔总分大于等于75分。
3.选拔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A个数*10+B个数*9+C个数*7+D个数*4+5分(专项条件)。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4分。符合第十一条专项条件之一者可加5分(最高5分,多项获奖不重复计算;且仅限于报名环节使用)。
专项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不含省级竞赛A组、B组的选拔赛获奖或预赛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限个人项目);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得前八名(限个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