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正在录入中...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于江西省财政厅的副厅级公办财经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1960年创办的江西省财务会计学校; 1988年,升格为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 2002年,更名为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06-27
-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06-02
-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05-2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07-08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08-2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普高类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05-1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05-19
-
2、办学特色:学院坚持走有责任、有爱心、有优质、有深度、有特色为主导内容的“五有”教育内涵跨越式发展道路,大力培养具备德美品质、健全人格、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的“四具备”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形成了以财经类为主体的专业特色
02-16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08-2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