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现有国家、省、校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十多项。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了集“奖、助、贷、勤、减、补、绿”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01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0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
03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可根据不同情况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04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我校且入学报到的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05
学校其他资助项目
(一)绿色通道
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勤工助学
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三)校内奖助学金资助
学校统筹使用校内学生奖助基金、社会及个人捐赠资金,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与临时困难补助等奖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