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院校标识码:4136012944)。
第七条院校概况:学校创办于1956年,坐落在工人运动的摇篮、拥有“云中草原、户外天堂”武功山的萍乡市,南眺红色安源,北邻高铁车站。学校占地630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授31人、副教授77人,有博士学位11人、硕士学位302人,“双师型”教师253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近16000人。开设高职(专科)专业覆盖机械、电子、建筑、管理、计算机、体育、艺术等领域。学校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江西省文明校园”“江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西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招生专业及所属二级学院(招生专业介绍详见学院官网和招生简章)。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所属二级学院 |
1 |
430601 |
材料工程技术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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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60304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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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60103 |
数控技术 |
|
5 |
4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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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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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60112 |
增材制造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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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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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60102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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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30301 |
光伏工程技术 |
信息工程学院 |
11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12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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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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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
15 |
510203 |
软件技术 |
|
16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
17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18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
19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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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30307 |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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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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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440501 |
工程造价 |
经济管理学院 |
23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
24 |
530201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
25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
26 |
430702 |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
|
27 |
530605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学院 |
28 |
530701 |
电子商务 |
|
29 |
540101 |
旅游管理 |
|
30 |
570201 |
商务英语 |
|
31 |
590401 |
现代文秘 |
|
32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能源工程学院 |
33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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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
35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
36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
37 |
440304 |
智能建造技术 |
|
38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基础教育学院 |
39 |
570301 |
社会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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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570307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各生源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官网、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5年《招生计划》专刊。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录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生源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一)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三)专业调整规则:考生到校后,在不跨大类情况下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同意可调整专业。高职单招的考生到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四)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和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
(五)关于体检要求:本校所有招生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报考本校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照自己的高考体检结果以及自身健康状况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免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
(六)体育类专业:专业合格及文化成绩上线后,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区、市)联考(统考)成绩。
(七)美术类专业:专业合格及文化成绩上线后,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区、市)联考(统考)成绩。
(八)高职单招录取:按各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及考生文化统考、技能校考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大类单招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各专业大类分开择优录取,录取专业选择只能在考生参加技能校考类别对应招生专业内进行选择。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技能校考总分,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技能校考总分。计划志愿不足的专业,从本类专业内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文化统考”和“技能校考”单科成绩为0的不予录取。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入学与注册
第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费暂定5000元/学年(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政府批复后的标准执行)、教材费600元/学年(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 600-1000元/学年(4人间和6人间带空调公寓)。
第七章奖、助、贷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学校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邮政编码:337000
咨询电话:0799-7062207、7062738
监督电话:0799-7062017
学校网址:https://www.jxvcie.edu.cn/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