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规定:学生毕业凡取得毕业资格的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2008年5月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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