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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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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调整公告

zj031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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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教育部相关指导意见精神,我校充分研判疫情对招生考试的影响,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慎重研究,现对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作适当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等专业及专业方向原复试和三试调整为一次考试,考生于高考后到学校现场完成考试。

表演专业原三轮现场考试调整为两轮非现场考试,初试阶段考生通过专用APP系统提交视频作品,入围复试考生则采用实时网络视频形式进行面试。

二、报考时间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专业

网上报名及高考后现场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表演专业

1.初试

初试视频作品提交时间:2020年4月12日—25日,通过指定APP完成视频作品提交。

2.复试

复试网上报名及实时网络视频考试,拟定于2020年5月上旬进行,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通知。

备注: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专业考试面向2020年1月份初试合格考生。表演专业初试面向2020年1月份已经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

(2)各专业初试合格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报名网址(http://zsw.cuz.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核对信息,选择专业→确定最终提交→打印“考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3)表演专业初试视频作品提交、复试实时网络视频考试流程及操作说明,考生可于考前在学校招生网查看。因未按要求操作或拍摄不清晰、不完整等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农村和贫困偏远地区等如有网络或智能终端问题的考生,可提前致电0571-86832600咨询,我校将采取有效的助考措施。

(4)表演专业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签署“承诺书”,并上传考试系统,系统将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格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等专业及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表达;即兴口语表达

注:(1)面试请勿化妆

(2)本轮次面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才艺展示(语言类或声乐类,限2分钟以内);指定文学作品朗诵;自备动画片或影视剧台词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限2分钟以内);指定电视片解说

注:(1)面试请勿化妆

(2)本轮次面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才艺展示(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限2分钟以内);仪态展示:站姿、走姿;景物介绍(自备材料,限2分钟以内);命题演讲

注:(1)面试请勿化妆

(2)本轮次面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

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汉语、英语新闻播报;即兴表达(英文命题演讲);与主试教师交流

注:(1)面试请勿化妆

(2)本轮次面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

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限1分钟以内);回答主试教师提问(摄影作品评析、专业相关知识等问答);影视作品评析

注:本轮次面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6.录音艺术专业

面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只限器乐、声乐,乐器自备, 限3分钟以内);听音模唱;回答主试教师提问(专业相关知识等问答);影视声音评析

注:本轮次面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笔试:创意写作;影视作品分析;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测试

注:本轮次笔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8.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

笔试:分镜头创作(绘图文具自备);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新媒体、视觉制作技术、计算机基础等);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测试

注:本轮次笔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empirenews.page--]

9.摄影专业

笔试:

专业相关知识测试:根据题目简要回答专业相关问题。

摄影画面描述:根据某段诗句或文学作品,用文字描述一个摄影画面。要求所描述的画面与所提供的诗句或文学作品内容吻合,具有摄影画面的特征。

摄影作品分析:根据一组专题摄影作品及其背景资料,写一篇文章,从摄影语言应用的角度对这组专题摄影作品进行分析(不可写成图片说明或故事梗概)。

图片说明:仔细观察、分析摄影作品,并结合英文提示,分别为每幅作品写出图片说明。

注:本轮次笔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10.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

笔试:

图片分析;

专业能力考察(分镜头创作等,分为 A:文字创作形式;B:绘画创作形式,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提前选定其中一种形式。)

A:文字创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文字表达、视听叙事构思能力;

B:绘画创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绘画造型功底、将文字转化为画面的能力;考生根据要求采用单幅或多幅形式表达指定内容,绘画技法不限,但不得以漫画形式表现,画具自备。

注:本轮次笔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二)表演专业初复试考试科目

初试(提交个人视频作品):形象气质考察;朗诵(自备材料,故事、散文、寓言、诗歌、独白均可,3分钟以内);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民族、美声、通俗、音乐剧均可,3分钟以内);形体展示(自备,须有伴奏音乐,舞蹈、武术、体操、形体表演均可,3分钟以内)

复试(实时网络视频考试):

表演基础考察(4分钟以内):朗诵(自备材料,故事、散文、寓言、诗歌、独白均可);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民族、美声、通俗、音乐剧均可);形体展示(自备,须有伴奏音乐,舞蹈、武术、体操、形体表演均可)

表演素质考察(4分钟以内):音乐感受表演(根据指定音乐组织情节完成生活动作);命题表演(根据给予的命题进行个人即兴表演)

注:(1)初试和复试将进行人脸识别等身份信息认证,考生请勿化妆、不要使用美瞳等。

(2)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最终专业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备注: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等专业及专业方向本轮次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表演专业初试合格,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所有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果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有冲突,考生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且需在笔试前向考点申请调整面试考试时间。

3.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考试规定的水笔以外,另请自备2B铅笔、橡皮、尺等文具。

四、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 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 160 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 175 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 165 厘米以上。

五、其他说明

1.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打印准考证,或者误报、错报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我校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考生可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3.申请破格的考生必须于2020 年4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含申请表、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图片)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愿放弃。学校将进行破格的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学校招生网,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规定报名时间参加网上报名。

4.本公告未涉及的事项,详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5.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及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6.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如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试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及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告。

7.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将加强对提交视频作品和实时网络视频考试的复核。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传媒学院。

学校联系地址:

(杭州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310018

(桐乡乌镇校区)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   3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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