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奖助学金政策(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
(二)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1.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在这里,金钱不是问题,学习才是硬道理
·本科生奖助学金发放总额逾 5000万元
·全校约 1/4 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优化设置奖学金项目,突出学业、创新创业及社会精神的人才培养综合导向。目前设有(注:以学校当年公布为准):
卓越班奖学金
大一新生获学费奖学金;
大二及以上年级: 可參评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10000元/人/学年;
社会奖助学金
由社会捐赠设立,例如:
销程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
比亚迪奖学金:10000 元/人/学年:
中集助学金:最高4年学费和住宿费;
明德助学金:最高 10000元/人/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6000元/人/学年:
国家助学企人均 3700元/人/学年:
学校奖学金
综合奖:
荔园卓越之星 50000 元/人/学年,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 30000元/人/学年,
熟园之星 10000元/人/学年;
单项奖;
一等奖 3000 元/人/学年,
二等奖 2000 元/人/学年,
三等奖 1000 元/人/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