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你被录取为广东警官学院2012级(专升本函授)的新生,请你按下列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一、入学注册时间与地点
注册时间:2011年12月17日8:30—12:00、14:00—16:00。
注册地点:广东警官学院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可乘B21、211、182、36、8路等公共汽车到达)。
未经申请批准而逾期不注册缴费者,注销录取资格并一律不办理恢复录取资格的手续。
二、东莞、清远、茂名、韶关等地考生的入学注册时间与地点分别由东莞市广贸外语科技专修学校、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化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东花城职业培训学院另行通知。
三、注册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将身份证的正、背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并由本人签名及写明有效联系电话);
3.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大1寸彩色照片一式3张;
5.侦查学、治安学专业新生还须交验省公安厅监制的《人民警察证》(原件)及警号,未办理《人民警察证》的,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部门任用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安机关工作证(原件)。
四、收费标准:在规定的学制内须缴纳学费7500元、教材资料费900元(代收,多退少补),合计8400元。以上款项分三次、每次2800元收取。
五、缴费办法:注册时缴纳现金2800元。
六、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电话:020—34068385、13570121289(继续教育部办公室);020—34068402(财务室)
查询网址:http://dp.gdppla.edu.cn/jxjy/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