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如下奖助学措施:
1. 综合测评奖学金。学校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及三等奖学金等。资助标准将根据当年学校财务预算进行动态调整。
2.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3. 社会资助。部分二级学院设立社会资助奖学金或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本资助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根据广东省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5. 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设立特殊困难学生临时补助,对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疾病的家庭困难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
6. 勤工助学岗位。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