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生在校期间除了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学校还设立了“学生奖助基金”,用于学校各类学生奖助金发放。学校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达到30%以上,应征入伍奖励金最高2万元,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资助1万元,学校设立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得劳动报酬。
学校持续实施融合劳动教育、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兴趣引导、榜样引领等系列主题的励志强能素质提升计划,强化关怀性联络+浸润式育人,助力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多名学生荣获广东省学生资助励志成长成才典型、“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活动优秀志愿者等荣誉。
助学济困制度
1、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不超过20000元,在读期间由政府贴息。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分2-3档,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
4、 勤工助学:
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广东省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进行动态调整,总金额以实际工作计算。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优秀学生可申请:
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
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
学校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
学校综合奖学金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1000元/人
突出表现奖500元/人
奖助贷勤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等。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的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新生专项、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校助学金等。
学校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突出表现奖学金、应征入伍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艺术比赛奖励金、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骨干、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优秀班导生、优秀毕业生等。
注:以上各类奖助政策细则,可登录相关官方网站查询
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gc.zsc.edu.cn/)
评选及费用发放标准最终以国家、省、市及学校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