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杨振宁奖学金
由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
4.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校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2)企业奖学金:广东光大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驰鹏奖学金、方添辉奖学金、臻缘华奖学金、黄锦弟音乐奖学金、李小瑶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百安石化奖学金、大乘建筑人才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生益奖学金、中虹卓越奖学金、陆逊梯卡奖学金、IE奖学金、泰达惠奖学金、美国莞商会奖学金、思索技术奖学金、华港奖学金、恒运昌奖学金、博雅实业奖学金、建业造价人才奖学金、李新柳奖学金、群安达奖学金等。
5.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发放。
(2)企业助学金:企业助学金:2005级工商管理专业校友助学金、通莞助学金、奇安信助学基金、李小瑶助学金、新维思助学金、陆逊梯卡助学金、和沐助学金、海格助学金、嘉誉诚助学金、华港助学金、汇海助学金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6.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