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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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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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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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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前身为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是2000年由浙江林学院(浙江农林大学前身)创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确认。2013年9月整体从浙江省临安市迁址到诸暨市办学。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3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法、文、理、工、农、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学院有省级重点专业1个(工商管理)、省级新兴特色专业3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省“十三五”特色专业2个(园林、会计学),省一流专业5个(园林、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设计)。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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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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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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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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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前身为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是2000年由浙江林学院(浙江农林大学前身)创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确认。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与浙江省诸暨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2013年9月整体从浙江省临安市迁址到诸暨市办学。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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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