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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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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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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gd070 2025-07-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要求》(粤教职函〔2023〕14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4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番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村段2号;

邮政编码:511450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29号;

邮政编码:5103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三二分段试点招生选拔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三二分段试点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执行,负责制定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报

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

(三)我校设立由我校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考核招生监察小组,对考核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经申报、审核等程序,确定我校与25所中职学校开展三二分段试点招生,中职2023级(2026年入高职)共19专业点,13个高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为1765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报考专业

中职学校

中职专业及代码

招生

计划

 

 

 

1

大数据与会计

东莞市商业学校

纳税事务(730101)

30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会计事务(730301)

50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事务(730301)

50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事务(730301)

100

惠东县惠东职业中学

会计事务(730301)

40

佛山市现代商贸技工学校

会计(0604-4)

40

 

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740104)

30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740104)

30

 

 

3

旅游管理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旅游服务与管理(740101)

40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旅游服务与管理(740101)

40

 

4

现代文秘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事务助理(790402)

30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文秘(790401)

30

 

 

 

 

 

 

5

学前教育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50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梅州市梅县区第一职业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饶平县贡天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

幼儿保育(770101)

40

佛山市现代商贸技工学校

幼儿教育(1501-4)

40

 

 

 

 

6

电子商务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电子商务(730701)

30

惠东县惠东职业中学

电子商务(730701)

40

梅州市梅县区第一职业学校

电子商务(730701)

30

东莞市商业学校

直播电商服务(730705)

30

中山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直播电商服务(730705)

30

佛山市现代商贸技工学校

电子商务(0603-4)

40

 

 

7

跨境电子商务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电子商务(730701)

50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商务(730701)

30

佛山市顺德区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

跨境电子商务(730702)

45

8

商务英语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

商务英语(770201)

50

 

9

市场营销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市场营销(730602)

30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

直播电商服务(730705)

40

10

现代物流管理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

物流服务与管理(730801)

50

11

动漫制作技术

中山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平面设计(710210)

50

 

 

 

1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680402)

40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680402)

45

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680402)

35

 

 

13

数字媒体技术

中山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710204)

30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职业技术学校

数字影像技术(750103)

40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710204)

30

合计

1765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2023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考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二)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三)转段考核的考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资格证书之一:

各专业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包含以下类别证书:

专业名称

需获得的资格证书(之一)

 

 

 

 

大数据与会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广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会计信息化操作员证书;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证书;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证书;1+X业务一体信息化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1+X业务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1+X财务共享财务业务技能等级证书(初级);1+X企业财务与会计机器人应用证书(初级);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一级证书;

佛山市现代商贸技工学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广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会计软件应用模块用友软件应用技能中级评价证书;收银员中级证;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模块MS Office应用技能中级评价证书。






电子商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 证书);经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确认的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梅州市梅县区第一职业学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经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确认的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证书。

 

动漫制作技术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广东省人社厅劳动学会图形图像(绘图员级)中级技能证书;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1+X数字影像处理职业技能(初级)证书。

 

 

 

 

服装与服饰设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美术基础证E级及以上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服装陈列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服装制版师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五级及以上证书;

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应用技能中级评价证书;茶艺师初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秘书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保育员初级(五级)及以上证书;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及以上证书;旅游证E级及以上证书;会计信息化操作员证书;会计信息化应用师证书等。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在第5学期(具体时间由甲方按照相关文件确定)前获得下列资格证书之一,如调酒师、侍酒师、咖啡师、茶艺师、花艺师、品酒师等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获得广东省英语、体育比赛等的一、二、三等奖以上学生;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国家行业的执业证书比如导游证、会计证;双方沟通认可的其他证书或奖项。

 

 

 

 

 

 

跨境电子商务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计算机操作员等级证书四级;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证书四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1+X跨境电商B2B数据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1+X跨境电商B2C数据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及以上(省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证书(市级)。

佛山市顺德区李伟强职业技术学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中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1+X跨境电商B2B数据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及以上;1+X跨境电商B2C数据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及以上(省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证书(市级)。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计算机操作员等级证书四级;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证书四级;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1+X跨境电商B2B数据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1+X网络直播技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及以上;1+X新媒体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及以上;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及以上(省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证书(市级)。


 

旅游管理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旅游管理专业技能课程A、B、C、D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WPS办公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以上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三级甲等及以上);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定制旅行管家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茶艺师(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商务英语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高级证书四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证书;实用英语交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VETS)初级证书。

 

市场营销

与市场营销相关的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 全国英语等级一级证书;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初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现代文秘

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一级证书;茶艺师初级证书;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办公软件中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广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现代物流管理

1+X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全国计算机一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一级证书;全国外贸跟单员。

 

 

学前教育

教育基础综合证书C 级及以上;音乐综合证书C 级及以上;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保育师五级(初级)及以上;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及以上;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证书。

注:具体证书范围及要求,详见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转段考核方案。

第十四条

免试入学资格:参加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三二分段班”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录取。具体免试条件详见各试点专业转段考核方案。

第五章报名及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各对口中职学校于2025年6月组织考生报名,并上报考生数据电子版及纸质版(盖学校公章)。

2.各考生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中职学校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我校招生办。

(1)身份证复印件;

(2)《2025年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盖章);

(3)中职录取名册复印件(考生名字前用红笔标注);

(4)考生过程考核成绩单(盖章);

(5)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及电子版(于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提交);

(6)符合免考条件(具体见第十四条)的考生须提交《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并附上获奖证明材料;

3.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材料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由中职学校集中收集,在高考报名时报地市招办审核。

第十六条

若考生自愿放弃“三二分段试点班”就读或拟录取资格,必须填写《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放弃录取申请表》,并报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

转段考核以我校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各对口中职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各中职学校与我校培养目标、人才定位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衔接。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值为100分,我校拟录取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40分。

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时其他需满足的条件如下: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成绩中,任何一门不及格即取消考核资格不予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我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试点高职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文化基础课+专业课成绩”考核总分确定拟录取名单,转段考核成绩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所有学生凡缺考一科以上(含一科)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学生必须参加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且在2026年3月前参加高考体检,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以及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学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方可于第四学年进入我校对口试点专业学习,否则注销高职学籍。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录取学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学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色盲色弱、口吃、听力受限的考生慎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身高<156cm、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取消学籍。

第八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经我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专业收费详情如下: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含学前教育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

住宿费600~1500元/生·学年。

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另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助学金,详见本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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